第十四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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得脸蛋通红,闻沅伸手去摸,滚烫滚烫的。
    “阿妞!玉玉!”闻沅忙叫道。
    阿妞满脸通红,迷迷糊糊睁开眼睛,低低叫了一声,“阿奶。”她嘟囔道,“我好难受。”
    颜玉玉没有回答她,皱巴着小脸,似乎被梦魇住了。她翻了翻身,突然哇地一声,吐了一身。
    闻沅被吓了一跳,连忙掰开玉玉的嘴巴,帮她漱口,防止她误吸。她手忙脚乱地将床单拽了下来,又将阿妞和玉玉挪好,防止她们着凉。随即慌乱去找退烧药,找了一圈,却怎么也找不到。她试着抱玉玉起来,却又差些闪了腰。
    该怎么办?她站着迷茫了一会,才抓过电话,打给盛译嘉。
    电话几乎是第一时间被接通。
    当盛译嘉的声音从电话那边传过来的时候,闻沅都还没反应过来。
    “阿......廖太太?”盛译嘉道,“发生什么事了吗?”
    “盛译嘉!”闻沅出声,声音带着哭腔和凌厉,把她自己都吓了一跳。她咬了咬唇,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,“阿妞和玉玉都在发烧。玉玉,玉玉她还吐了。”
    盛译嘉一接到她的电话就开始穿衣换鞋。
    “冷静一点。你测了体温,最高是多少?玉玉吐的东西里面,都是食物残渣吗?”
    闻沅这才想起来,她连最基本的检查都没有做。她不免暗自懊恼,虽然只是上了一学期的大学,但好歹也是一名医学生,怎么就,连这个都忘了?
    “我现在去量体温。刚才看了,呕吐物里都是食物残渣。”闻沅深呼一口气,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,她提过来药箱,终于找到了体温计。
    她的手抖得有些厉害,还好廖清当时执意要买的是红外线测温计,不是传统的水银体温计,不然她担心会摔碎了。
    数据很快出来,阿妞38.9°c,颜玉玉39.5°c。
    “要吃药吧?我记得38度以上物理降温无效了。”闻沅将数字报给盛译嘉,犹豫道,“我找不到退烧药。我才发现的,也不知道她们烧了多久了。”
    “不要那么紧张,找不到药也没有关系,”盛译嘉道,“有时候盲目退烧反而掩盖了病情。我马上就到,你先给她们穿好衣服鞋子,注意不要穿太多,也不要受风了。”
    “噢噢噢噢,”闻沅连声应道,手忙脚乱地去找衣服。
    她刚刚给孩子们穿好衣服,盛译嘉便到了。
    在给盛译嘉开门的一瞬间,她似乎回到了八年前第一次见面,他一点也没有变,清俊温和,站在门口,注视着她。
    闻沅几乎要扑进他怀里,开口喊他盛哥哥。
    “盛……先生,快进来。”她只是这么说。
    盛译嘉挤进门来,从口袋里掏出一次性压舌板和笔型医用手电筒,给阿妞和颜玉玉做了个简单的查体。
    “阿妞是扁桃体发炎,玉玉可能是急性胃炎。”盛译嘉道,“先送医院吧,家里没有药。”
    闻沅转了个圈,没有找到门口,她真的是吓坏了。
    “不要怕。没事的,这两个病都不是很凶的病。”盛译嘉将手放在她的额头上,他的手很冰,丝丝的凉意让她镇静了下来。
    “盛译嘉……”闻沅低喃了一声。
    盛译嘉的手顿了顿,“听我的话。你现在先去换个衣服,然后带上阿妞的病历和证件,时间来得及。”
    闻沅醒过神来,才发现自己身上还穿着睡衣,并且一身脏污,方才玉玉也吐在她的身上了。
    她赶紧去换了衣物。
    一直等到快到医院的时候,闻沅才想起来,刚才的电话,他几乎是秒接。
    医生都知道熬夜最伤身,但偏偏是医生熬夜最多。盛译嘉他这是,又通宵工作了?
    “盛先生,你这么晚了,怎么还不睡?”闻沅问道,并顺势教训道,“熬夜对身体不好啊。”
    盛译嘉抿了抿嘴,“有些事在忙。”
    “我跟你说,以后有个人,他总是熬夜熬夜,后来他就死了。”闻沅道,“熬夜很可怕的。”
    盛译嘉的嘴角翘了翘,但并没有搭话。
    “不听老人言,吃亏在眼前。”闻沅道,“以后不要熬夜了。”
    “嗯,不会了。”盛译嘉点头道,“我听你的。”
    闻沅轻呼一口气,“不过还是要谢谢你,盛先生。如果不是你还醒着,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。”
    盛译嘉道,“举手之劳。熬夜伤身,但好歹能帮得上你的忙。”
    “还不是不要熬夜罢。”闻沅认真道,她轻轻摇了摇头,“熬夜还是不要。”
    她还记得,当年他手上三四个项目,每天恨不得有25个小时来用,那个时候,每听到什么过劳猝死的新闻,她都觉得心惊肉跳的。
    没有想到他现在还保留着这样的坏习惯。
    闻沅看了看怀里的两个小姑娘,只觉得心底发愁,刚刚担心完小的,怎么又要担心大的?
    只是她不知道,盛译嘉已经睡下了。
    但他生怕她会找不到他,特意设置了专门的响铃,分贝极大,确保他能够在第一时间得到她的消息。
    …………
    时间需要倒回下午的五点。
    廖清正准备下班的时候,被经理叫住了。“廖清,等下有个客户,你接待一下。”
    廖清抬手看了看表,已经过了下班时间。她已经连续几天没有准时回家了。
    “经理,我都加班好几天了,还要去接孩子呢。”
    经理有些不悦,“客户指定要你接待的。”她压低了声音,“是个大客户,你不要,后面还要一堆人在排队。”
    做廖清这行,客户人脉最为重要。廖清无法,给闻沅打了个电话报备,便打车到跟客户约定的地点去了。
    约定的地点是一家很有文艺情调的咖啡馆,名字也十分奇怪,叫做前妻。
    就好像要昭告天下,他有个前妻似的。
    简直神经病。
    能够约在这样一家店的人,一定也不是什么正常人。
    廖清在心底吐槽,踩着高跟鞋就进去了。
    没有想到一抬眼,就真的看到了一个神经病。
    何答。
    她的前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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