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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是踢了场足总杯而已,彼此间没有任何深仇大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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曼城球迷赢球了固然开心,雷克瑟姆也因为和曼城踢了两场,知名度大幅增加。
两队球迷竟然能和谐在酒吧内一起喝酒,身穿蓝色和红色队服的双方共处一室,也算是神奇的场面了。
酒吧老板韦恩·琼斯笑得合不拢嘴,啤酒销量破了纪录。
就连凯萨琳也有点忙不过来。
「要是高在就好了,他还能帮我们打工————」
「还惦记着人家呢!他现在是大球星了,谁还稀罕你那一两个便士?」
凯萨琳嫌弃地白了他一眼。
没错!
如何快速拉进两队球迷的关系?
关键词就是高俊。
曼城球迷因为上一场的帽子戏法,深深记住这个桀骜的年轻人,今天也担心他差点攻破球门。
而对于雷克瑟姆球迷来说,高俊就相当于大都会市的超人,纽约市的蜘蛛侠,哥谭市的蝙蝠侠——————
他就是神!
聊起中国男孩,互不相识的球迷话匣子很快就打开了,然后勾肩搭背把酒言欢。
跑马厅球场外,草皮酒吧的喧闹隔着一条街都能听得清清楚楚。
高俊背着运动包站在主入口附近,球衣还没换。
终场哨响时憋在胸口的那股火就没散,0—4的溃败像块石头压得他喘不过气,酒吧里震天的欢呼和安慰都像针一样扎人————
他不想进去,不想面对那些带着惋惜却依旧狂热的目光,只想找个地方把这股邪火泄出去。
高俊转身就往反方向走,没走几步就钻进了球场东南侧的贝尔维尤公园(BellevuePark)。
一月的威尔斯湿冷刺骨,砖缝里长青苔,踩上去滑溜溜的,高俊差点都滑一跤。
公园里没什么人,只有风刮过树梢的声响,远处球场的喧闹被风揉得稀碎,反倒衬得这里更静。
高俊找了个没人的长椅,把包往脚边一扔,满脑子都是刚才场上被鲁本·迪亚斯和约翰·斯通斯锁死的窒息感,对抗英超顶级防线,高俊还是有点吃力的,哪怕他有「禁区空霸」套装。
正当高俊准备戴上耳机听歌放空之际,身后突然响起一道带西班牙软卷舌口音的脆生生英语,像颗奶凶的小炮仗,裹着点娇蛮冲劲,直愣愣撞在了他的后脑勺上:「你就是GaoJun?」
高俊皱着眉回头,看见个站在步道中间的小姑娘。
大概14岁左右初中生模样,眉眼精致的小美人胚子。深棕高马尾被风吹乱,瓷白小脸冻红了鼻尖,裹着件半拉拉链的宽大曼城蓝色外套,露着酒红连帽卫衣。
眼尾微挑的棕眸亮得冒火,正死死瞪着他,满脸嫌弃与怒气。
高俊懵逼了。
不儿,你哪位啊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