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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守着回忆。
这场重逢,不是结束。
而是,爱恨纠缠的,开始。
窗外,不知何时,又飘起了细碎的雪花。
雪落掌纹,是未尽的缘分。
也是,五年烬燃的,爱恨纠缠。北城的冬日常年被铅灰色的云层笼罩,寒风卷着细碎的雪沫子,打在市一院的玻璃幕墙上,发出沙沙的声响,像是谁在耳边低低地呜咽。
这是温寻雪来到北城的第三个月,也是她答应陆知珩做他女朋友的第三天。自从珠宝展后他她根本没有时间去多想那个男人,那个就沈砚辞的男人!
她裹紧了身上那件驼色的羊绒大衣——是陆知珩前几天送的,料子柔软暖和,衬得她那张素来苍白的脸多了几分血色,却掩不住眉宇间沉淀了五年的疏离与冷硬。她手里提着一个保温桶,桶里是她凌晨五点起来熬的骨髓补汤,要送去给住院的弟弟温星宇。桶身被她攥得发烫,指节却泛着冷白的光。
陆知珩跟在她身侧,身姿挺拔,穿着一件浅灰色的手工西装,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边眼镜,浑身上下透着温润儒雅的气质,可那双看向温寻雪的眼睛里,却藏着旁人看不懂的执拗与坚定。他伸手,自然地替温寻雪拢了拢被风吹乱的碎发,指尖擦过她的耳廓时,带着小心翼翼的温度,声音温和得像冬日里的暖阳:“慢点走,雪天路滑,别摔着。”
温寻雪抬眸看他,眼底掠过一抹浅淡的笑意,那笑意却没抵达眼底,只是点了点头,声音清冽,带着一丝刻意维持的平稳:“知道了。”
这五年,是陆知珩陪她走过了最难熬的日子。
她离开沈砚辞的那年,带着满身的伤痕远走他乡,弟弟温星宇的白血病突然恶化,急需骨髓移植,手术费像一座大山压得她喘不过气。是陆知珩,不知从哪里得知了她的消息,悄无声息地出现在她面前,垫付了巨额的手术费,联系了最好的医生,守在手术室外,陪她熬过了一个又一个绝望的日夜。他从来没有提过当年沈砚辞是如何伤害她的,也从来没有逼过她什么,只是默默守在她身边,在她熬夜画设计稿时递上一杯热牛奶,在她为弟弟的病情焦虑得整夜睡不着时,温声安慰她“有我在,星宇会好的”。
温寻雪不是铁石心肠。
她知道陆知珩的心意,也知道这五年他为她和弟弟做了多少事。三个月前,她带着痊愈的弟弟回到北城,陆知珩向她表白的那天,也是这样一个飘着雪的日子。他站在漫天风雪里,看着她的眼睛,一字一句地说:“寻雪,我不求你立刻爱上我,我只希望能陪在你身边,护你和星宇一世安稳。”
她犹豫了三天。
这三天里,她无数次想起沈砚辞。
想起那个雪天,他在奶茶店门口等她三个小时,手里的烤红薯冒着热气,冻得鼻尖通红却笑得灿烂;想起那个寒夜,他们挤在没有暖气的出租屋里,他把她的手揣进自己的口袋里,掌心滚烫得像是要灼伤她的皮肤;想起那个办公室,他坐在宽大的办公桌后,眼神冷漠得像冰,一字一句地说“我从来没爱过你”,眼底却藏着她那时候看不懂的挣扎与痛苦。
五年了。
她从二十二岁的青涩少女,长成了二十七岁的成熟女人。这五年里,她无数次在梦里和沈砚辞重逢。梦里的他,有时还是那个温柔的少年,笑着对她说“寻雪,等我功成名就,就娶你”;有时却是那个冷漠的总裁,看着她的眼神,像看一个无关紧要的陌生人。每次梦醒,枕边都是湿的,可醒来后,她只会擦干眼泪,更拼命地工作,更细心地照顾弟弟。
她告诉自己,那些过往,都已经过去了。沈砚辞现在是京圈炙手可热的太子爷,沈氏集团说一不二的掌权人,前段时间,北城的大街小巷都挂满了他和苏晚璃的订婚广告,红底烫金的大字刺得她眼睛生疼——“沈氏集团总裁沈砚辞与苏氏千金苏晚璃,佳偶天成,下月订婚”。郎才女貌,天作之合,这样的字眼,像针一样扎进她的心里,扎得久了,也就麻木了。
所以,三天前,她点了头,答应了陆知珩。
“在想什么?”陆知珩的声音将她从翻涌的思绪里拉回现实,他伸手,轻轻握住她攥着保温桶的手,替她分担了些许重量,指尖的温度透过桶身传过来,带着让人安心的力量。
温寻雪摇摇头,嘴角牵起一抹浅淡的笑,只是那笑容里带着几分疏离:“没什么,在想星宇今天有没有乖乖喝药,有没有闹着要出院。”
陆知珩伸手,揉了揉她的头发,动作自然又亲昵,眼底满是温柔:“放心吧,我早上来的时候,他还跟我炫耀,说姐姐熬的汤是世界上最好喝的,比医院的营养餐强一百倍。”
温寻雪弯了弯唇角,眼底的阴霾散去了几分,眉眼间终于有了一丝鲜活的气息。
两人并肩走进住院部大楼,消毒水的味道扑面而来,混杂着一丝药香,让温寻雪下意识地蹙了蹙眉。她熟门熟路地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