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哥谭,上东区。
俱乐部—粉色火烈鸟。
名字很好听,但很可惜这鬼地方连招牌上的霓虹灯管都瞎了一半,只剩下火和鸟两个单词在潮湿的夜色里苟延残喘。
重金属贝斯手的音响大概是用从垃圾场捡来的零件拼凑的,每一次低音轰炸,都带著足以震碎耳膜的破音杂质。舞台中央,几道粉红色的射灯打在满是划痕的钢管上。踩著高跟,挂在钢管上扭动腰肢,眼神空洞地盘算著今晚的小费能否凑够明天的房租。
台下卡座里,黑帮马仔、洗黑钱的会计、以及刚干完一票的雇佣兵们扯著嗓子大声叫骂,将大把大把皱巴巴的钞票塞进的腰带。
约翰·康斯坦丁先生是这里的熟客。
这鬼地方也是唯一不会给他打出去的地方。
让他得以舒舒服服地大半个身子陷在真皮沙发里。风衣搭在椅背上。左手端著杯看上去就掺了太多水的连颜色都和开水一样的威士忌,右手夹著根燃烧过半的香烟。
他微微眯著眼,视线跟著舞台上晃动的大腿上下游走。
任谁看,这都是一个刚从牌桌上赢了点小钱、跑到这里来寻找廉价慰藉的落魄老流氓。
骗鬼呢。
康斯坦丁端起玻璃杯,辛辣的酒液划过食道,烧起一团闷火。只有他自己清楚,他在等。
他把足以引发维度崩塌的梦之沙袋,扔给了喜马拉雅山脉里的坎伯兰。
看上去无懈可击。
坎伯兰是个不需要睡觉、没有欲望的至高存在。帕瓦底是一座连地狱领主都找不到坐标的无缝堡垒。东西交给他,比锁在上帝的床头柜里还要安全一万倍。
他约翰·康斯坦丁,再一次凭借卓越的智慧与无耻的底线,成功将毁天灭地的麻烦甩给了别人。
可他就是睡不著。
常年游走在生死边缘锻炼出来的直觉告诉他,事情没这么简单。梦境国度不会因为他把东西扔进雪山就轻易放过他。
麻烦一定会找上门。
不是今晚,就是明晚。
所以他来了哥谭。
钻进这家最乌烟瘴气的地下俱乐部。
他不想把灾祸引向自己为数不多的老友们,也不想连累在阳光下扮演童子军的超级英雄。所以还是选了哥谭这么个满是人渣的地方,就算待会真的有几只高阶梦魇破墙而入,大开杀戒,死的也不过是一群早就该下地狱的烂人。
「来吧,杂碎们。」
康斯坦丁咬著烟蒂,吐出口灰白色的浓烟,目光穿过喧闹的人群,扫视著酒吧的每一个阴暗角落。
「让我看看,今晚敲门的是梦之王的哪条好狗。」
说起来,自己待会该怎么用两句恶毒的英式烂话激怒对方,再借机砸出驱魔符咒,最后潇洒地踏入引爆卷轴呢?
于是就在康斯坦丁沉思自己该用哪只手点火之际,头顶的水泥天花板发出一声沉闷的脆响。
「咔啦——」
来了!
毫不犹豫地踢翻面前的玻璃茶几。康斯坦丁身体顺势向后翻滚,左手在半空中勾勒出符文,右手捏紧魔法卷轴,嘴角的烂话滑到了舌尖。
「轰隆——!!!」
震耳欲聋的重金属乐戛然而止。
小楼的承重结构在这一瞬发出哀鸣。坚固的钢筋混凝土天花板,连同埋在里面的粗大通风管道、生锈的排污水管、以及二楼的撞球桌,统统化作一场致命的陨石雨,直直砸向俱乐部的舞台之上!
烟尘弥漫。
随即被一口呼吸吹散。
即将上台的脱衣舞娘愣愣地站在原地,看著聚光灯下顶替了自己演出的高大家伙。
雇佣兵们训练有素地拔出腰间的手枪。黑暗中,数十支黑洞洞的枪口,死死对准了烟尘弥漫的废墟中心。
康斯坦丁半蹲在倒塌的沙发后面,手里捏著发光的卷轴,死鱼眼瞪得老大。
这年头的梦魇怎么回事?这从谁梦里出来的?!
灰尘渐渐散去。
废墟中央。三个人影显露出来。
站在最前面的,是个穿著红蓝格子衬衫、洗发白牛仔裤的黑发青年。他有著一张堪比好莱坞明星的阳光面庞,嘴角挂著温和的微笑。
他甚至连脚都没有沾地。
青年悬浮在距离地面半尺高的半空中,肉眼无法察觉的生物力场将周遭的灰尘和碎石尽数排开。
「......」
而最让康斯坦丁头皮发麻的,是青年的双手。
这名阳光帅气的农家大男孩,左手拎著一个穿著黑色卫衣的冷脸少年,右手像拎小鸡一样,提著一个满身肌肉的金发巨汉。
这特么不就是肯特农场的那个小鬼和超人吗?!
坏了...
康斯坦丁倒吸一口冷气。
梦魇超人?!我打超人?!
「咳咳咳——!」
神都嫌弃地拍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