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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这整片雪原上处处都是赤潮的仓库与旗帜。
兰伯特一次又一次看著这个年轻人从空气里变出粮食、武器、工坊、领地。
兰伯特吸了一口气,他都知道路易斯想知道什么,于是将手头的数字报了出来:「大人,军团总数,已经到八千六百五十人。
赤潮本部三千六百五十,都是绝对死忠,目前已经换装最新式装备。
埃德蒙公爵旧部,断锋、寒铁、银牙三支兵团合编五千人。
这几年一起打仗,也一起拿薪水、拿土地,特别是寒铁那批,现在已经不是只认埃德蒙旗帜了,他们认的是赤潮的军令。」
「数量够了。」路易斯点点头,「但还不够。」
这话听上去矛盾,但兰伯特懂他的意思。
旧时代看兵力,只往人数上看,可母巢那一战之后,没人敢只看数字。
路易斯伸出手指,开始一条条往下说:「接下来几件事,你要盯紧。」
「一,协同作战必须打通。把骑士团那点高傲收起来,习惯在蒸汽战车的掩护下冲锋,习惯和魔爆掷弹骑士一起打仗。
我们以后上战场,不再是骑士在前,步兵在后,而是整块阵线一起推过去。」
二,特种化扩编。白熊重骑兵的编制翻一倍,专门用来凿穿防线。
再多拉几支喷火组和爆破组出来,无论是怪物潮,还是城镇里的巷战,这两类人都要用。」
兰伯特微微点头。
接著路易斯放下了酒杯,身体微微前倾郑重道:「但兰伯特,接下来我要说的,比那台蒸汽战车更重要。我要给这支军队立个新规矩。」
兰伯特立刻坐直了身体:「您请说。」
「很简单。」路易斯竖起一根手指,「从今天起,赤潮的骑士,不管是去剿匪还是巡逻,不许拿平民哪怕一块干面包。
进村不许骑马冲撞,借了东西要还。谁要是敢像以前那样,觉得老子拿命保护你,吃你只鸡怎么了,你就把他的勋章扒了,踢出队伍。」
兰伯特愣了一下,眉头微微皱起:「大人————这恐怕很难。」
这位统帅实话实说:「如果您要求这么严,我怕下面的兄弟会有怨言,觉得咱们太————太婆婆妈妈了。」
「怨言?」路易斯笑了笑,那笑容里带著一丝深意,「兰伯特,你觉得我们以后如果打出了赤潮领,去接收别人的地盘,最怕的是什么?」
「最怕敌人的骑士团反扑,或者敌人偷袭。」兰伯特从军事角度回答。
「不。」路易斯摇了摇头,「最怕的是,我们每打下一座城,都要留下一半的兵力去防备城里的暴动。」
路易斯站起身,走到那幅巨大的北境地图前,手指在那些并不属于赤潮的领地上划过。
「兰伯特,如果我们像其他领主那样,大军一过,如蝗虫过境,抢钱抢粮抢女人。那平民会怎么看我们?
他们会把我们当成另一拨强盗。他们会藏起粮食,给敌人通风报信————」
路易斯转过身,看著兰伯特,语气变得极其通俗直白:「但如果我们不一样呢?」
「设想一下,如果我们的兵,进村不扰民,买东西给钱,甚至帮著修路。那对于那些受够了剥削的领民来说,我们是什么?」
兰伯特下意识地回答:「是————好人?」
「是救星。」路易斯纠正道,「是他们巴不得赶紧开门迎进来的自己人。」
路易斯走回沙发旁,重新端起酒杯,语气轻松却透著冷酷的算计:「这就是我要的民心。它不是为了当什么道德圣人,而是为了省钱,为了省兵。
如果我们的名声传出去了,将来大军南下,别的领地的平民听说赤潮军来了,第一反应不是跑路,而是松了一口气。
那时候,我们要接管一座城,只需要派一个税务官插一面旗子就够了,根本不需要留兵驻守。」
兰伯特听得目瞪口呆。他打了一辈子仗,想的都是怎么杀敌,从来没想过不扰民竟然是一种更高明的攻城手段。
「这叫攻心。」路易斯指了指自己的胸口,「我要让赤潮这两个字,在平民的心里,比皇帝的还管用。」
「所以兰伯特,哪怕是装也要让他们给我装出个绅士样来。」
路易斯的声音低沉下来,带著不容置疑的命令:「告诉下面的人,谁敢毁了赤潮的名声,就是在砸大家的饭碗。
打赢了仗,战利品归公,我会用库房里的钱赏得他们手软。但谁敢私自把手伸向平民的口袋,我就剁了他的手。
骑士不是街头混混。他们得像拿著火把走夜路的人,太粗鲁会掉火星烧了房子,太软弱又照不亮路。这个分寸,你要教给他们。
兰伯特深吸了一口气,眼中的困惑彻底消失了,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深深的敬畏。
他原本以为这只是年轻领主的某种洁癖,没想到背后藏著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