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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多大跟你有啥关系?”陈凡翻了个白眼,没有搭理他,只是脚底下加快了步子。
“不是,说一下嘛。”这家伙却不死心,跟在他屁股后面,嘴巴跟放鞭炮一样。
“这,我好歹也算是戴罪立功了对吧?以后要把我怎样,我都认。”
“但我是真服你了,这辈子愣是没见过你这么强的。”
陈凡无奈地叹了口气,停下来,转身看着他。
“我觉得,你好像不是好奇,你就是想记着我。”
“找机会报仇吧?”
棒槌一听,神色马上就变得凝重起来。
“不不不,绝对不可能的,您放心,我这会儿已经服服帖帖的!”
“要不是认了,我何必问这些呢?那直接打听你的家庭住址不行吗?”
陈凡感觉自己要是不说的话,这家伙能缠着自己好一会儿,那耳朵根子是真不得清净。
于是,无奈地开了口。
“那,你听好了,你陈凡爷爷我,刚满十八岁。”
说着,陈凡还比了个耶。
我尼玛……
这是棒槌内心最真实的想法,但并不是因为这不要脸的家伙刻意卖萌。
而是十八岁这三个字。
真的假的?
十八岁能有这个本事?
他一直都以为陈凡只是长得比较年轻而已,毕竟这家伙身上那种稳重的气质跟孩子判若两人。
可现在……现在他居然说,没错,老子就是那个年纪。
老子就是一个孩子!
那意思更好像是在说,不仅如此,老子还干掉你了,如何呢?
“干什么?”陈凡看他愣了好半天了,抬手在他眼前晃了晃。
这家伙这才回过神来,急忙说道。
“我就是有点吃惊,您……您真的这……按照道上的规矩,那我得称呼一声爷了。”
陈凡哼了一声,继续往前走,同时说道:“你叫我爷?不会觉得不爽?”
“那当然不会!陈爷,您是真不一般。”棒槌丝毫不犹豫地回答道。
不过,陈凡没再搭理他了,只是继续往前走。
“我说真的,我是头一回见带着虎走山路的,还是最厉害那种虎,您仿佛天生就该在这林子里做王的。”
棒槌忍不住又开始嘀咕,隔三岔五对着陈凡使劲拍马屁。
“赶明儿您有啥需要吩咐,我这辈子跟着您都值了!”
陈凡不耐烦地摆了摆手,“说话能省就省点。这天寒地僻的,什么废话都能给你嚼成词,睡觉、警觉点儿比夸人有用多了。”
他只是拿根短木棒撬着篝火边的柴火,堵住了棒槌的嘴。
夜半山风冷洌,星光从洞口射进来。
陈凡将尼古拉捆得结结实实,确认对方任何细小动作都逃不过自己的眼睛,才松懈下神经。
即便如此,他并不敢真正熟睡,侧身靠着洞壁,时刻留心外面的动静。
空山黑影中,偶有枯枝被风撩动的声音,十分刺耳。
清晨来得比预想中快,天微微亮的时候,陈凡觉得胸口一阵寒意,他迷迷糊糊起身,决定先到洞外解决生理问题。
刚探头出去,寒湿的空气扑面而来。
他随手按了按身侧的枪,人在山林久了,遇到再小的声响都觉得不安。
他刚在树后一侧蹲下,忽然注意到地上一串不起眼的小符号。
泥面上划着仿佛爪印暗号的记号,树根下一些干草被人为地理整过,像是特意铺给什么东西留暗号用。
再一细看,有只小鸟骨头仔细安插其中,方向与昨夜宿营地正好成一条线。
他立刻警觉起来,暗自揣测这些标记恐怕是尼古拉留下的,极有可能是给同伙报信或约定接头信号的。
陈凡赶忙回到山洞,催促棒槌道。
“不能多耽搁了,赶紧卷东西出发。”
棒槌一愣,小声问:“咋了,陈爷,这山里还能有谁?”
但说着,却见陈凡神色少有的凝重,他一下子闭嘴,赶快收拾。
尼古拉还没来得及开口,已经被陈凡拖着绑在一起,狠狠推了一下。
“别想着留什么后手,再动手脚我让泰哥直接吃了你。”
“知道了……”尼古拉的嘴角抽搐,目光带着强烈的戒备,脸色阴沉。
三人一虎刚横穿过满是湿草碎石的低洼地,还未靠近山林出口,前方灌木里陡然钻出三条身影。
刺目的晨曦下,陈凡本能地让泰哥护在自己侧后,一手按住腰间的枪。
只见一个身穿蓝色棉袄、马尾盘得紧致的年轻女人,眉毛英气逼人,下巴线条利落,皮肤有点风霜却丝毫不减美艳。
她脸上一带笑意主动上来打招呼:“嗨,小哥,山里头这路难走得很,睡到天亮都不知道东南西北了。”
“咱们这迷糊着,你知道西冼村怎么走么?”
她声音不高,但透着点山野人家姑娘的豪爽。
她两侧各带一男,年岁五十上下,皆穿猎户打扮。
左边那位二叔模样,身材极壮,脸色带着笑,他一边调侃。
“这道上见大小伙子不多,像兄弟你这样单带俩人的,倒少见。”
另一个年纪略大的三叔,看上去沉稳扎实,脸皮粗糙,那双手最显眼,掌背厚实,骨节分明,左手不时在猎枪枪身摩挲。
棒槌见状,悄声低语:“陈爷,我真没见过这仨。他们东一榔头西一棒子地找路,很难不让人生疑。”
陈凡明知有蹊跷,却面上一派镇定,看了三人一眼,根本没理会那女的问路。
那姑娘也不恼,仿佛熟人碰头似地,往前挪了两步,主打亲热随意。
二叔也是,拍拍裤腿泥巴,不掩夸张地上下打量陈凡。
“我们昨晚上在附近迷了快一夜,枯树蹲冷得尿都结冰了。”
“见你们火光旺就想着讨碗热水,见面全是缘分,你瞧你们这三个大男人,别这么生分。”
三叔跟着打趣:“咱们仨没别的意思,这黑林子里遇上同路人,就是帮个忙。”
陈凡斜了眼三人,目光下意识落在他们靴子底、裤脚泥污和随身行李上。
他们穿得虽土气,衣服却是缝补得极好,手里獾皮冒着旧油光。
尤其二叔,把猎枪背带搓得极顺滑,明明像个老猎手,但脚上皮靴形制和欧美风略有相似,不像本地制工。